“这是之前微信发给我的汽车照片,说是原版原漆,但是昨天我到店去看就发现了车身漆面有擦痕!”3月21日上午,当事人王女士在成都市机场路附近向四川观察记者说道。 据王女士介绍,今年3月初,她在网上看到了一辆二手特斯拉汽车在销售,并通过微信跟该车所属的名为“加速度名车馆”的二手车店工作人员取得了联系。通过网上询问车况和查看车辆照片之后,她觉得各方面都比较满意。于是,支付5000元定金锁定车源,约定总价14.5万元。 3月20日提车时,王女士发现车辆后部存在漆面破损及左后翼子板擦痕,当即拒绝交易并要求退还定金,却遭商家拒绝。次日记者随王女士实地探访,店方解释称“破损”实为改色膜局部脱落,并承诺免费修复,同时强调:“二手车属非标商品,不能以新车标准衡量,车辆核心质量无问题。”截至发稿,双方仍在协商中。 上海中联(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祖军提醒:这种微信的沟通方式本身具有法律效应,但是书面的合同更能兼顾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更多细节;商家向消费者承诺的商品与描述不一致的,商家需要承担责任。如关于外观,如有约定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可以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
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晓梦)3月20日,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发布
3月15日,由贵州启扬山升贸易有限公司打造的贵州首个6S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