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立即注册

搜索

[切换城市]

2025年南沙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优秀创新案例征集启动!

新资讯 2025-3-29 15:10 南方Plus 1 0

为打造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真心诚意服务企业家的营商环境提供更好支撑,营造更佳氛围、凝聚更大共识,汇聚更强力量,助力南沙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高地,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迈上更高台阶,即日起,2025年南沙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优秀创新案例征集于南方+南沙政法频道正式启动!



本次活动将通过要求参与申报案例聚焦优化营商环境中的痛点难点堵点,围绕更好服务企业,搭建经验交流平台,推动政府部门、司法机关、企业和社会组织形成合力,为南沙打造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真心诚意服务企业家的营商环境高地注入新动能。


同时,将切实做到对吃拿卡要、故意刁难的严肃处理,对把企业家当自家人、为企业家当店小二、真心实意为企业解决问题的给予挖掘展示,形成一批具有广泛性应用需求的可复制可推广探索经验,以法治之力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最大程度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


此外,还将通过在广泛征集、走读挖掘、评审表彰、展示分享、总结提升等全过程期间开展多层次、全方位持续宣传引导,推动来自社会各界的更多力量主动参与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当中,让企业在南沙安心发展、舒心发展、放心发展。


【活动主题】


法治南沙 营商高地——2025年南沙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优秀创新案例征集


【活动对象】


南沙区各级党委政府部门、村(社区),以及相关单位组织。


【活动要求】


南沙区直各单位、镇(街)、村(社区),以及相关政法机关及单位组织,组织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优秀创新案例征集工作要以《南沙方案》为牵引,贴近实际、注重创新、凝练特色、打造品牌,通过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发挥法治力量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指导带动作用,充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


(一)创新性。案例要针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充分体现工作载体、活动内容、工作机制等探索与创新,具有激发政府相关部门干部潜能、创新工作方法的特点。


(二)实效性。案例要对服务企业与企业家在南沙的工作具有较好的推动作用,得到广大企业家的认同。要注重挖掘和总结企业的典型案例,推动形成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常态化机制。


(三)典型性。案例可以是各部门各单位正在开展的工作,也可以是近期计划开展的工作。要具有示范效应,对其他部门在服务企业场景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具有参考借鉴意义和推广应用价值。


【活动安排】


(一)案例申报(202534月)


各部门各单位根据优秀创新案例征集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工作,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制定本部门创新项目工作方案,明确创建目标、任务、特色和举措,并填写《南沙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优秀创新案例申报表》(见附件),于2025430日前报送至征集活动指定邮箱(nsfzhyshjjs@163.com 联系人:南沙区委政法委,020-39076002)。


扫描二维码查看附件。


(二)项目开展(2025510月)


各部门各单位对照活动相关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推进各项优秀创新案例任务的落实,持续抓好优秀创新案例实施开展工作,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沙办事处结合相关优秀创新案例实施进展,挖掘相关助企护企亮点成效,常态化开展法治南沙 营商高地——南沙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线蹲点系列宣传,持续扩大活动影响力及覆盖面。


各部门全面总结案例成果,形成案例总结材料,于20251015日前报送至征集活动指定邮箱(nsfzhyshjjs@163.com 联系人:南沙区委政法委,020-39076002)。


具体成果资料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上传不少于1000字的文字总结,介绍案例实施情况,要求简明扼要,重点说明案例目的、成效、特色以及创新之处。


2.上传35张能反映案例概况的优质图片,要求1M以上原图,表现现场气氛活力、富有感染力,避免摆拍。


3.制作时长不超过2分钟、能展示案例落实的视频,发送至征集活动指定邮箱(nsfzhyshjjs@163.com 联系人:区委政法委,020-39076002),视频中应嵌入部门基本信息,格式为:南沙区xxx(部门名单位名)或xx镇街xx社区。


(三)线上展播(20251011月)


结合前期各申报项目上传的视频图文成果资料,于202511月,以南方+客户端南沙政法频道为平台,开展南沙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优秀创新案例线上集中展播(线上展播评分占比20%),通过宣传加持推广南沙相关创新成果,为吸引更多力量参与其中营造良好氛围,争取更多支持。


(四)案例评选(20251112月)


结合前期成果材料及线上展播成效,南沙区委政法委组织开展集中专业评审(专业评审评分占比80%),评选优秀创新案例”10个、优秀指导单位”3,并给予相应的荣誉奖杯及证书。


欢迎南沙区各级党委政府部门、村(社区),以及相关单位组织积极申报!


南方+记者 张翊伟


【作者】 张翊伟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声明:发布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确认后马上更正或删除,谢谢!
新资讯传递价值资讯,为用户提供便捷、高效的资讯获取与内容创作和信息服务,是一个很有影响力的多元化综合资讯平台。
关于我们
公司介绍
发展历程
联系我们
本站站务
服务协议
本站义务
友情链接
业务合作
广告服务
商家入驻
我要投稿

手机APP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

甘肃盛世汇新资讯科技有限公司 陇ICP备17005351号-5|甘公网安备 62012102000363号 客服邮箱:sshxqy@163.com 投稿邮箱:sshxqy@126.com
QQ|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