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求助 “希望其他人能够吸取我的教训,在装修的时候少走弯路。”近日,柳州市鱼峰区某小区的业主杨女士遇到了一件头疼事,自己原本去年就可以入住的婚房迟迟未完成装修,而装修公司负责人一再推诿延期,无奈之下杨女士向今报求助,希望这场装修“拉锯战”能够得到妥善地解决。 记者调查 2月23日下午,记者来到杨女士家中,看到未安装的柜板、材料在地上随意摆放,施工碎石并未处理,一些家具表面甚至积了厚厚的灰尘。 面对这样的场景,杨女士无奈地解释道,去年经朋友介绍,认识了一家装修公司的负责人彭先生。不久,双方见面商定了装修事宜。达成合作后,双方在未签署装修合同的情况下,约定装修 “包工包料”一条龙服务,对方承诺在杨女士2021年8月婚期之前能够完成装修工作并且使房屋达到入住的标准。 在装修过程中,杨女士分两次向该公司负责人付清了共计15万多元的装修费用。可是,一直到去年8月前,装修也没有完成。杨女士到新房去看,根本没有要完工的样子。 图为装修近一年的新房,还是“半拉子”工程。记者黄真真摄 后来因为种种因素,杨女士的婚期延迟到11月举行,装修公司负责人又表示一定能在11月前让杨女士入住新房,还让杨女士可以在10月进场家具、搞卫生。于是,杨女士安排冰箱、沙发和窗帘等进场。 没想到,快到举办婚礼的日期了,婚房还是没有装修好,杨女士只好另择地方作为婚房。随后的几个月时间里,杨女士不断询问、催促该负责人,得到的却是“马上”、“很快”等敷衍的答复。 如今,杨女士婚礼已举办完4个多月,原来打算装修做婚房的新房,还是“半拉子”。 对此,杨女士已经心灰意冷。她说,当时因为是朋友的朋友,便没有跟对方签订装修合同,甚至连对方公司具体位置在哪都不知道。期间,她曾提出过去对方公司看看,对方以新工作室正在装修等各种理由推脱。如今,杨要求补签装修合同,对方也没有积极响应。 因为未能入住新房,自己平时通勤的时间多了一倍,增加了很多不必要的支出,并且家人也未能享受舒适的住房环境,杨女士认为自己已经产生了一定的损失,希望彭先生能赔偿各项经济损失2万元。 新闻反馈 记者拨打该装修公司负责人彭先生的电话,却一直处于忙音状态。随后,记者来到天眼查上显示的装修公司注册地址,发现该地址已经在去年年初就换成了一家婚庆策划公司,对方称不了解该装修公司的有关情况。 图为该装饰公司在阳光100城市广场的注册地址,早已换成其它公司。记者黄真真摄 目前,杨女士称自己已保留好聊天截图和通话录音等证据,不排除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此外,她希望能跟对方拟定一份合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尽快解决这场纠纷,还自己和家人一个正常平静的生活。同时,她也想提醒打算装修和正在装修的市民朋友,装修时要与对方签订有效合同,避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对此,广西国观律师事务所陆律师认为,双方通过实际行动,已经履行了相关合同义务。杨女士交了相关装修费用,施工方已经进行了相关工程的装修,这个合同在实质上已经成立,双方应当履行好相互约定。如果装修公司违反了当初约定,杨女士可以搜集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陆律师提醒,在消费大宗商品时,一定要谨慎,要签订书面合同,对双方权利义务进行明确约定。 记者黄真真 来源:南国今报 |
在现代社会,单身职工的婚恋问题日益受到关注。奉贤区总工
记者从广州铁路警方获悉,近日,广州铁路公安处韶关站派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