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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公积金新政聚焦租房提取明确:放宽无房认定限制 一次签约可享两年免申

新资讯 2026-9-30 20:06 洛阳网 1 0


  在洛阳,租房能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日前,洛阳市住房公积金推出一系列新政策,其中,聚焦在洛租房群体,新政明确放宽无房认定限制,签订协议后可按月自动划转,通过优化“组合拳”,全面提升租房提取便捷性。


  ——无房认定只看缴存地,老家有房不再受影响


  此前办理租房提取,要按全市行政区域核验房产。此次新政明确放宽相关限制,只核查职工所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的房产信息,进一步提升对租房群体的友好度。


  例如,李某老家在洛宁,工作单位在西工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地为市区(即中心城区)。认定无房资格时,只需核查李某在中心城区是否有房产,洛宁老家的房子不影响办理租房提取。


  ——一次签约,两年免申


  新政明确,职工签订租房按月自动划转协议之后,系统会按时自动把钱打到职工银行卡,且一次签约可享两年免申,无须职工重复申报。签约期间,职工若在缴存区域购房,自动划转协议将被终止。


  ——租房也可申请居住费用定额打包提取


  申请租房提取同时,还支持“居住基本费用定额打包”提取。职工租房产生的物业费等日常居住费用,每月可定额提取1000元,每6个月或12个月可申请一次,也可与租房提取一并办理。


  需注意,租房提取上限为:城市区家庭月提取额为2000元,单身月提取额为1000元;县域家庭月提取额为1600元,单身月提取额为800元。二孩及以上家庭(至少一个子女未满18周岁),在上述标准基础上上浮50%。


  ——如何办理提取申请


  职工需带上身份证、结婚证、本人Ⅰ类银行卡,多子女家庭再带上能证明符合二孩及以上家庭条件的子女出生证明,前往城市区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窗口、住房公积金业务全委托(银行)服务网点办理,也可通过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大厅等平台线上办理。


  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新政进一步优化了贷款额度核算规则,各类人才、多子女家庭核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时,允许历史租房提取金额与账户余额合并计算。简而言之,租房期间提取过的钱,不会影响职工未来购房时的可贷额度。相关政策有效期3年,广大职工可按需申请办理。(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 李雅君 文/图 通讯员 王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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