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新闻客户端 通讯员 林杰荣 张丽丽 “现在我们会开展定期排查,持续完善公房管理长效机制,防范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近日,宁波市奉化区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检察官对一起行政违法监督案件进行回头看,发现相关部门已完成整改并建立了长效核查机制。 “检察官,我住的地方拆迁了,但是我拿不到安置补偿,这个事你们能管吗?”2025年6月,奉化区检察院在协助浙江省检察院办理一起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时,吕某某向检察官反映。 原来,吕某某是国家直管公有住房(简称直管公房)的承租人,2007年以来就承租该住房,之后每年都在续签租赁合同。直到2022年地方进行旧城改造,相关部门经核查发现,吕某某早已不符合直管公房的承租条件,于是终止租赁合同。吕某某自认为应当获得征收补偿,于是提起行政诉讼,历经一审、二审、再审均未获支持。 吕某某向浙江省检察院申请生效裁判监督后,省检察院逐级交办给奉化区检察院协助办理。在审查过程中,奉化区检察院没有局限于对生效裁判合法性的判断,而是秉持“穿透式”监督理念,把审查视角延伸至行政行为本身。 通过依法查阅吕某某历年租赁合同、诉讼卷宗,询问当事人以及相关经办人员,检察官发现相关部门对直管公房承租人的资格核查非常滞后。早在2012年9月,奉化已对直管公房租赁管理有明确规定,“他处另有住房且已达到居住面积标准的”应当终止合同。那时候,吕某某早已有自建房且面积达标,不符合继续承租的法定条件。但相关部门未在每年续签的时候仔细核查,仍继续与其签约,导致国有资产被长期不合理占用。 图片由AI生成 经过详细审查后,承办检察官认为该行政生效裁判并无不妥,吕某某确实很早就已失去直管公房承租的资格,于是将办理情况报送省检察院。省检察院也已将办理结果答复了吕某某。 “吕某某的情况应该不是个例……”承办检察官敏锐地捕捉到相关部门履职滞后的行政违法线索,认为该问题可能存在普遍性,于是对该线索展开进一步调查。除吕某某外,检察官还同步核查了其他承租人情况,调取全区公房管理档案、走访相关部门等,发现竟有十余户存在类似“已不符条件但仍续租”的问题,这说明直管公房在日常管理上存在一定的漏洞,导致了公共资源错配以及相关的行政争议。 2025年8月,奉化区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制发同步监督检察建议,针对调查发现的问题,建议该部门对辖区内直管公房承租人资格开展全面排查,对不符合条件者依法调整,并同步完善资格审查和征收补偿衔接程序,加强动态监管,从源头预防纠纷。2025年11月,奉化区检察院接到相关部门回复称,已在全区开展专项排查,共核查670余户,发现17户不符合承租条件。目前已完成7户整改,其余10户中有原承租人去世未及变更、暂时联系不到原承租人等情况,正在推进变更工作,将于2026年5月至6月间完成全部清理。相关部门也已建立长效核查机制,防止问题反弹。 此外,奉化区检察院在履行行政检察监督职责中,既注重推动系统治理,也密切关注个体矛盾。尽管吕某某的诉求于法无据,但考虑到相关部门长期疏于核查,导致了相关争议,检察机关主动搭建沟通平台,多次组织释法说理,引导相关部门与吕某某就该事项进一步交流,缓和对立情绪,也为类似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提供协商路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