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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安可以“免费买新房”?涉事中介回应:只是免中介费

新资讯 2025-3-20 18:35 大皖新闻 1 0
大皖新闻讯 “免费买新房!”319日,在四川省广安市街头,有房产中介打出这样一则广告语,引发关注。免费?是不要钱就能买到新房子吗?很多人表示不解。对此,涉事中介回应称,实际是免中介费。律师表示,这一广告语涉嫌误导性宣传。


中介打出免费买新房广告语


免费买新房广告语引关注


视频画面显示,这一广告语出现在街头一辆私家车车身,上方还有一行小字买房卖房,凤姐帮忙,并带上了房产中介名称和联系方式。记者采访获悉,这段视频拍摄于319日,地点在广安市滨江路。视频发布者表示,他是外地人,第一次到广安,乍一看到广告语,觉得很稀奇,起初想着是不是不要钱就能买到房,后来想想又觉得不太可能。


这一广告语到底是什么意思?320日,大皖新闻记者联系了涉事房产中介,工作人员回应称,视频中张贴广告语的私家车确实是他们的,但意思是免除中介费,


怎么可能(新房不要钱),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谈及有人对这一广告语有不同理解,甚至认为是不要钱就能买房子,该工作人员解释称,具体来说就是通过他们买新房不收中介费,目前在当地是较为常见的做法,一些市民也知晓。


当问及该广告语是否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时,对方认为并不会。


律师称涉嫌误导性宣传


针对此事,大皖新闻记者采访了君悦(合肥)律师事务所主任罗平。对方认为,房产中介打出免费买新房的口号,涉嫌误导性宣传。


罗平介绍,具体而言,免费买新房广告语可能存在以下问题:


1.误导性宣传:《广告法》第四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语免费买新房可能让消费者误以为购房无需支付任何费用,但实际上只是免除了中介费,这容易引发误解。如果广告语未明确说明免费仅指中介费,消费者可能误以为房价全免,从而构成误导性宣传。


2.消费者权益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这要求经营者提供真实、全面的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广告语免费买新房未明确免费的具体范围,可能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若因误解而做出购房决定,可能损害其合法权益。


3.公平竞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若该广告语误导消费者,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损害其他房产中介的合法权益。


4.法律责任:若广告语被认定为虚假或误导性宣传,广告主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包括罚款、责令停止发布广告等。若消费者因误导遭受损失,广告主还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罗平建议,对于此类广告语,购房者需核实免费的真实性, 要求中介书面说明免费的具体含义及实现方式,核查是否涉及违规操作(如垫资、虚报价格)。 通过住建部门官网查询开发商资质、预售许可证及房屋抵押情况,避免购买权属争议房产。同时还要警惕贷款风险,关注政策合规性,保留证据并咨询法律意见。


大皖新闻记者 韩喻 孙召军


编辑 许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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