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立即注册

搜索

[切换城市]

最高5万元,黄山市发布旧房装修领域补贴实施细则

新资讯 2024-12-9 20:01 大皖新闻 1 0

大皖新闻讯 日前,黄山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印发《黄山市旧房装修领域补贴实施细则》,细则规定:公租房、公有老旧房屋装修改造,按照装修改造造价的20%给予补贴,每个项目补贴上限为200万元,城镇老旧住房装修改造按照装修改造造价的15%给予补贴,每套补贴上限为5万元。


黄山市城镇规划区内,取得不动产权证(房屋产权证)的且20141231日前合法建造的住宅房屋,可以申请补贴。此次补贴只针对城镇规划区内的住宅房屋,包括城镇规划区内的商品房、自建房、安置房,不包括办公用房。装修行为在2024年内开始的,且202496日未完工,提供202496日至20241231日开具的符合要求的发票,可以享受此次补贴。装修行为在2024年以前开始及202496日前完工的,均不享受此次补贴。


城镇老旧住房装修补贴范围不包含家电(如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厨卫电器、智能门锁等)、灯具、窗帘、活动家具等。属于商务部门实施的家电及家装厨卫产品消费补贴范围的物品材料,均不在此次补贴范围内。


申请人应为房屋产权人,若房屋为多人共有,应由产权证书记载的权利人申请补贴,且与装修人(采购人)、装修合同签订主体、发票抬头主体、购置补贴接收主体相一致。申请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的,可以申请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补贴金额是实际使用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15%,补贴上限为平均每户最高不超过5万元。


大皖新闻记者 吴永泉


编辑 陶娜


声明:发布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确认后马上更正或删除,谢谢!
新资讯致力于为用户提供便捷、高效的资讯获取与内容创作和知识分享服务,打造一个有影响力的多元化中文新资讯平台。
关于我们
公司介绍
发展历程
联系我们
本站站务
服务协议
本站义务
友情链接
业务合作
广告服务
商家入驻
我要投稿

手机APP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

甘肃盛世汇新资讯科技有限公司 陇ICP备17005351号-5|甘公网安备 62012102000363号 客服邮箱:sshxqy@163.com 投稿邮箱:sshxqy@126.com
QQ|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