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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加班26小时获50元奖励后因补觉被罚1000元,公司回应

新资讯 2023-12-9 13:53 扬子晚报 17 0


128日,一则广州某公司员工加班26小时获公司公告表扬并奖励50的消息在网络传播,令网友诧异的是还有人陆续贴出该涉事员工后续因补觉未请假,而被公司罚款1000元并通报。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注意到,该事件流传出的最新版本为:因内部奖惩文件外传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公司决定开除涉事员工。


相关事件引发社会关注后,紫牛新闻记者电话联系上广州市南沙区劳动监察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已关注到相关情况,我们今天上午了解到情况后已介入调查,目前还没有调查结果,后续可通过官方对外渠道了解情况。



8日上午,涉事公司一名工作人员回复紫牛新闻记者称,近两日已有众多询问该事情的电话打到公司,但相关网传情况存在出入,蒋某没被开除,还在单位。


对于网传的员工加班奖50元惩1000元文件是否属实,该工作人员表示不了解情况,无法进行回答,文件不是我泄露出去的,具体情况我不知道。再者你觉得加班26个小时是真的吗?网上都是一句假的传出去,传一百遍就成真的了。但对于网传文件上为何有公章、领导签名等具体信息的问题,该工作人员拒绝回答。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告诉记者,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企业应当为员工提供合理的工作时间和工作条件,不得强制员工加班。如果公司要求员工加班,应当给予员工相应的加班费。



如果网传的公司奖惩通知是真实存在的,有强制加班的限制,那么公司可能违反了劳动法。此外,公司在奖惩制度上应当公平合理,不得歧视或侮辱员工。付健律师介绍,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安排员工加班应当遵守一定的限制。正常情况下,企业安排员工加班应当经过员工同意,并且加班时间不得超过法定的限度。如果企业强制员工加班,或者加班时间超过了法定限度,那么企业就属于违法。


付健律师同时提到,如果当事人认为公司违反了劳动法,或者奖惩制度不公平,应该积极维权。可以向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上级领导反映问题,寻求解决;也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请求劳动监察部门进行调查;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仲裁委员会审理并作出裁决;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广州市南沙区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大队会不定期对辖区内企业违法劳动法的行为进行检查,法律规定,企业因特殊原因需要,员工每天不能加班超过3小时,每个月不能加班超36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像网传的一次加班了26个小时,我那么多年来还没听说过,正常人应该都做不到。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事件还在进行调查中,暂无法作出更多回应。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陈燃


校对 徐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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