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立即注册

搜索

[切换城市]

音著协诉腾讯音乐旗下“酷我音乐”侵权案胜诉,获赔近12万

新资讯 2024-12-17 13:54 红星新闻 1 0

红星资本局1216日消息,今日,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下称音著协)微信公号发布消息称,拥有四大在线音乐平台(QQ音乐、酷我音乐、酷狗音乐和全民K歌)的超大型音乐集团,腾讯音乐(01698.HK)娱乐集团(以下称腾讯音乐集团)自2021年以来,长期未经许可持续大量使用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下称音著协)管理的音乐作品,虽经过法院多次判决认定侵权行为成立,仍然拒绝合法使用音乐作品,损害了众多音乐作品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资料配图 图据视觉中国


音著协表示,近日,就音著协诉北京酷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酷我音乐)侵害音乐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音著协已全部收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二审判决书。


二审法院在判决中认定:酷我音乐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依法予以维持。一审法院在判决中认定:酷我音乐的行为侵害了音著协对涉案歌曲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酷我音乐应当承担停止侵权、损害赔偿等法律责任。一审法院综合考虑涉案作品知名度,侵权行为的持续时间、方式、性质和过错程度等因素,判决酷我音乐向音著协赔偿近12万元人民币。


音著协称,已经对腾讯音乐集团多次提起侵权之诉,已经生效的判决中,法院全部判决腾讯音乐集团旗下平台构成侵权,其他亦有多起对QQ音乐、酷我音乐、酷狗音乐、全民K歌平台的维权诉讼案件正在法院审理过程中。


编辑 杨程


(下载红星新闻,报料有奖!)


声明:发布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确认后马上更正或删除,谢谢!
新资讯致力于为用户提供便捷、高效的资讯获取与内容创作和知识分享服务,打造一个有影响力的多元化中文新资讯平台。
关于我们
公司介绍
发展历程
联系我们
本站站务
服务协议
本站义务
友情链接
业务合作
广告服务
商家入驻
我要投稿

手机APP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

甘肃盛世汇新资讯科技有限公司 陇ICP备17005351号-5|甘公网安备 62012102000363号 客服邮箱:sshxqy@163.com 投稿邮箱:sshxqy@126.com
QQ|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