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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严禁挤占课间10分钟,严禁教师漠视纵容欺凌

新资讯 2024-5-15 15:55 工人日报 2 0

教育部14日发布通知,将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针对基础教育,从安全底线失守、日常管理失序、师德师风失范等三个方面进行重点规范整治,并列出12项基础教育规范管理负面清单。


基础教育规范管理负面清单


严禁出现反党反社会主义、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诋毁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英雄模范、分裂国家、歪曲历史、美化侵略等错误言行,或在公开场合传播、通过网络转发相关错误观点。


严禁校园安全排查整改形式主义,放任重大校园安全隐患,发生重大事故后瞒报谎报、处置不当。


严禁教师歧视弱势群体学生,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辱骂殴打、性骚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严禁校园内发生以多欺少、以强凌弱、以大欺小等学生欺凌行为,或教师漠视、纵容学生欺凌行为。


严禁以升学率或考试成绩对学校进行考核排名、下达升学指标,对教师进行排名、奖惩。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各类竞赛证书、社会培训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严禁学校违反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定的校历提前开学、延迟放假,利用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


严禁违反国家规定的学生睡眠时间安排学生作息,或以各种方式挤占学生课间十分钟休息。


严禁违反国家课程方案规定,随意调整、增减课程,挤占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综合实践活动课时。


严禁布置超过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总量和时长的作业,或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


严禁违规选用教材教辅,或以任何形式强迫、诱导学生通过指定渠道购买图书、电子产品、教辅材料、文具等。


严禁学校违反收费管理规定,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克扣挤占挪用发放给学生的各类资助资金等。


建立监督曝光机制和声誉评价制度


教育部要求各地即日起启动实施,完善细化好负面清单,全面自查整改,还将通过跨市县交叉调研、责任督学进校、专业力量视导等方式,进一步推动落实规范管理要求。教育部将适时开展评估,反馈和通报存在的问题。


此外,教育部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还将建立监督曝光机制和声誉评价制度,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


要畅通并公布规范办学举报电话、邮箱、网络平台等受理渠道,广泛接受学生家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对学校办学行为的监督。


建立曝光台,对经查证属实的学校违法违规办学行为进行公开通报批评。


通过家长委员会、特邀监督员等方式,加强对学校办学行为的日常监督。


探索建立基础教育办学治校声誉评价体系,如实记录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的不规范办学治校行为,对于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引发重大舆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事项单列显示。


教育部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大对违反负面清单规定、触碰底线红线的办学行为惩处力度,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对于漠视学校违规行为、敷衍塞责、处置不力的教育行政部门,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督办问责。


来源:央视新闻微信公众号(IDcctvnewscen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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