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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高明法院“家事网上法庭”跨国化解离婚纠纷

新资讯 2024-11-10 14:09 羊城派 1 0

118日,记者从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高明法院)获悉,该法院依托高明区家和美多元解纷中心的家事网上法庭,进行跨国远程庭审,最后成功调解一起相隔一千多公里的离婚纠纷案件,双方多年的婚姻平和画上句号,困扰双方的抚养费问题也得到解决。



据了解,小蓉(化名)和阿锋(化名)经自由恋爱在佛山高明登记结婚,二人婚后生育一个女儿。婚后,小蓉在高明工作,阿锋为了提高经济收入选择到外地务工,从此夫妻分居两地。几年后,夫妻双方共同话题越来越少,感情愈发冷淡,双方经过沟通,同意办理离婚,但在女儿抚养问题上却一直谈不拢,之后阿锋更是不与小蓉联系,一直处于失联状态。今年9月底,无计可施的小蓉找到高明区妇联,希望能解决和阿锋的问题。



考虑到该案涉及妇女、儿童权益,为了更好化解矛盾,区妇联联系高明法院,双方立即启动家和美多元解纷中心工作机制。一方面,高明法院迅速派出家事审判经验丰富的明城法庭副庭长陈玉明法官跟进该起纠纷,提供一对一的法律咨询服务,向当事人释法明理;另一方面,区妇联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微信与远在越南的阿锋取得联系,并给双方进行心理疏导。


后来,在区妇联工作人员陪同下,陈玉明与小蓉进行线上面谈。法官,我一个人养大孩子不容易,学费、保险费之类的费用花销不少,只想让他(阿锋)多分担一点,这也不行吗?面对小蓉的诉求,陈玉明首先安抚她的情绪,然后再耐心地与她进行沟通,一一解答她的法律疑问,并把现阶段她和女儿衣食住行、教育、医疗等方面的开销情况了解清楚,最后还向小蓉讲解关于抚养费方面的法律知识。


面谈结束后,陈玉明和区妇联工作人员就小蓉和阿锋的情况进行交流,针对孩子抚养费这一焦点问题,小蓉和阿锋都是从孩子更好成长的目的出发,但因两人都有自己的难处,担心收入减少影响小孩。于是,陈玉明和区妇联工作人员决定在找到双方利益平衡点的前提下,继续通过背靠背的方式与双方分别沟通。经过劝说双方以对孩子身心健康成长最有利为原则,站在对方立场换位思考,最后双方矛盾逐渐缓和,彼此多了一些理解和包容,双方就抚养费问题达成共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文件规定,离婚纠纷需以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作为婚姻登记部门变更登记的依据,不能通过诉前调解加司法确认的方式解决,因此,陈玉明引导小蓉和阿锋到高明法院诉讼离婚,诉讼案件由刘卫华法官承办。考虑阿锋正身处越南,为节省双方时间,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案件承办法官刘卫华通过家事网上法庭,组织当事人进行云调解,签订调解协议,约定由小蓉携带抚养女儿,阿锋每月可以探望两次,阿锋每月支付2100元抚养费给小蓉直至女儿成年,成年后女儿就读大学,阿锋继续每月支付2100元抚养费直至女儿大学本科毕业为止。小蓉和阿锋都表示对本次调解结果满意,今后也会努力承担起共同抚养女儿的责任。至此,这起跨国离婚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据悉,去年4月,为促进整合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化解家事领域纠纷,高明法院联合区妇联成立区镇两级家和美多元解纷中心,今年6月在中心挂牌成立家事网上法庭,进一步推动婚姻家庭案件和涉未成年人案件高效化解,通过家庭教育指导与法庭帮教、心理咨询疏导,实现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为构建和谐婚姻家庭关系和维护社会稳定作出贡献。


文丨记者 吴泳 通讯员 陶随灵图丨高明法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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