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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储蓄] 支付宝“上新”转账微信好友?转的是信息不是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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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茶论道 发表于 2022-10-17 19:26: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甘肃
品茶论道
2022-10-17 19:26:29 2717 0 看全部
转自:经济观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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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网 记者 万敏 10月17日,就近日支付宝上线“转微信好友”功能的情况,记者从知情人士处了解到,这是支付宝为响应部分用户需求,于9月中旬推出的一项小范围测试服务,用户发起转账后,可通过这项服务在微信渠道通知好友接收转账。目前该服务仍在收集各方反馈和进一步完善阶段。

16日晚间,“支付宝已支持给微信好友转账”的话题登上了微博热搜。有网友发现,支付宝已可以给微信好友转账,但不是直接转账,而是输入金额后会生成一个二维码,然后在微信等渠道可以通过支付宝扫码领取,对方领取到自己的支付宝账户。

目前该功能已经在所有用户中上线,想要体验该功能的用户,可以打开支付宝内收付款页面,选择向支付宝或银行卡转账,然后在弹出的页面中选择“转微信好友”,单笔限额2000元。
由于用户在微信内仍然是通过支付宝扫码才能领取,因此这一功能被不少网友吐槽“鸡肋”,并不是真的实现了跨平台的转账。

记者体验后发现,这个过程更类似以前支付宝的红包码和五福福卡的吱口令,可以分享到微信、微博等其他社交平台好友,口令本身起到的是消息通知的作用。

博通咨询金融业资深分析师王蓬博表示,支付行业的无法互联互通所说的更多指的是利用集团优势对支付场景的把控,比如用户购买小程序上的产品无法使用支付宝,或者无法通过码牌互扫,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和使用不便,而不是第三方支付机构之间不经过银行和清算机构直接账户互联,这样的情况本来就不是被允许的。

从监管要求来看,《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要求,支付机构之间的货币资金转移,不得通过支付机构相互存放货币资金或委托其他支付机构等形式办理,应当委托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

“一旦第三方支付机构之间形成账户互通,一方面不通过清算组织就会回到断直连之前的老路上,无法实施可行性监管,另一方面,即使通过清算组织进行转接清算,银行又容易去中介化,不利于金融整体的稳定,参考数字人民币双层运营体系,就是为了维护现有金融系统稳定。”王蓬博表示。

在不同支付工具跨平台的互联互通方面,金融机构、清算机构与非银支付机构之间已在稳步推进合作。2022年1月,招商银行App与微信支付正式实现二维码互联互通,客户通过招商银行App“扫一扫”功能,扫描微信收款码即可进行付款。2021年9月,微信发布公告称,微信支付已与银联云闪付 App 正式实现线下条码的互认互扫。2021年双十一,支付宝向银联云闪付开放了淘宝85%商铺,云闪付首次加入“双11”。

王蓬博表示,支付领域的互联互通肯定需要行业从业者共同参与引导,里面涉及到技术问题以及相关利益的分配等问题,包括通过什么样的模式来进行互通,线上和线下的模式会有和区别。这里需要指出的是,互联互通是互联网的整体开放,支付作为基础工具,预计将来支付互联互通的方式也会有很多种。

中国人民银行官方微信号12日发布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文章《扎实开展数字人民币研发试点工作》提到,实现数字人民币体系与传统电子支付工具的互联互通,让消费者可以“一码通扫”,商户也尽量不用增加成本即可支持各类支付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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