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个税汇算如火如荼进行的这个时间点,有必要给大家看一下往年因汇算违规被稽查的案例了。因为,有些人又按讷不住内心的“躁动”,想要在个税汇算上动手脚,以实现“退税”了。
比如,有小伙伴就公开宣称: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住房租金可以胡编乱写,还大言不惭的说:“啥事没有”,一年能有18000的额度(抵扣额度),他每年都这么干。
我们先来看看专项附加扣除中住房租金的具体规定:
依据国发〔2018〕41号,纳税人或配偶需要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同时发生住房租金支出才可以。具体扣除方式为定额扣除,有三档:1500(省会等大城市)、1100(人口超100万的中城市)、800(人口不足100万的小城市)。
规定很明确的指出,需要发生住房租金支出才行,也就是你需要租房子并支付了租金才可以,而且还要求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
胡编乱造之下,即便过了税务局的审核,后续也可能会被“事后抽查”,届时税务局会要求你提供租房合同等一系列的相关资料,你怎么办?何况,规定中还明明白白地写上了: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提供有关房屋(含公租房)租赁信息,协助税务部门核实相关信息。
在这里有必要说明一下,胡编乱造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妥妥的属于虚假申报,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是偷税。对于偷税的,不仅需要补税,交滞纳金,还可能有偷税金额0.5-5倍的罚款,构成犯罪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纳税人对于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纳税人虚假申报造成少交税款的,还可能会影响个人的纳税信用,成为税务局的重点关注对象。
单纯的说这些理论和规定,大家可能感受不到什么,我们顺便给大家上几个往年因虚假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被查被罚的真实案例:
1、上海税务:某公司员工李某虚假填报专项附加扣除被查
在开展事后抽查的事后,税务局发现了某公司员工李某没有按实际情况办理2021年度个税汇算,于是对李某进行立案调查。
经过检查,税务局发现李某通过虚假填报免税收入、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等方式,少交个税。税务局对李某进行了提醒,但李某拒绝更正申报。
最后,税务局对李某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6.3万余元。
2、厦门税务:纳税人李某虚假填报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被查
厦门税务在进行2021年个税汇算退税审核时,发现刘某仅取得了内部培训证书、不符合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条件的情况下,错误的填报了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同时,还发现刘某在不满足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条件下,填写祖父母(父母健在)作为被赡养老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好在经过税务机关提醒,刘某承认错误并按规定进行更正申报,且认错态度良好,税务局只是对刘某进行了批评教育,没有进行处罚。
3、沈阳税务:纳税人徐某虚假填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被查
徐某,在没有子女的情况下,将外地亲属子女作为自己的子女,虚假填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税务部门对徐某进行了提醒,徐某更正了申报,并补缴了税款。
鉴于徐某能够在提醒后及时更正申报,认错态度良好,税务部门只是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未进行处罚。
4、杭州税务:蓝某某未依法办理个税汇算被查
除了虚假申报会被查被罚之外,应办理而不办理个税汇算也会被查被罚。
蓝某某不按规定办理2020年度个税汇算,少交个税2.44万,被税务局立案稽查。最终,税务局对蓝某某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合计4.67万。
以上这些只是税务局公开曝光案例中的一小部分,建议大家在处理个税汇算的时候,不要动歪脑筋,一旦被查,真的会得不偿失。
转自:学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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