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很多刚工作不久的人来说,经济压力都比较大,而住房支出是一笔不小的费用,申请租金便宜、租期稳定的公租房,可以大大减轻经济压力。到底什么是公租房?新区公租房在哪里?以及申请公租房的条件和流程是什么?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为记者给出了答复。 问:什么是公租房? 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公租房即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投资或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套型、面积和租金标准,面向符合条件的对象供应的保障性住房。公租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的租金标准向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出租,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兰州新区公租房保障的主要群体有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包括稳定就业农民工)、引进人才和新区企事业单位。 问:新区公租房在哪里? 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新区目前已建成交付公租房项目共7个。 具体房源信息如下: 问:如何申请公租房? 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根据《兰州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实施方案》,公租房各群体申请条件、提交资料及申请程序如下: (一)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家庭为兰州新区户籍; (2)兰州新区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含13平方米); (3)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918元(含2918元);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5)申请人无经商办企业、无参与企业经营注册、无持股等行为。 2.提交资料: (1)乡镇或社区公示文件及公示结果; (2)《兰州新区城镇家庭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房屋电子信息查询证明;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6)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符合优抚对象政策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其他与收入、住房、工商注册、户籍有关的证明材料。 3.申请程序: (1)申请人及家庭向户籍所在乡镇或社区提出申请; (2)由乡镇或社区对所需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并在所在乡镇或社区进行公示; (3)公示结束后提交所在园区建设局进行复审,园区建设局复审通过后提交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终审; (4)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对终审结果进行公示并确定资格。 (二)新就业大学生 1.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为大中专院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人属兰州新区范围内行政事业或企业(除个体工商户)单位正式职工,且毕业参加工作不超过5年(含5年),且所在单位为其在新区连续缴纳3个月及以上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上级总公司统一购买的不限制缴存地); (3)申请人无单位职工宿舍; (4)申请人及配偶在兰州新区无房产; (5)申请人及配偶无经商办企业、无参与企业经营注册、无持股等行为。 2.提交资料: (1)单位公示文件及公示结果; (2)《兰州新区新就业大学生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3)申请人的学历证明复印件; (4)申请人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存证明; (5)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复印件; (6)申请人未婚的,单位提供单身证明; (7)申请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 (8)申请人及配偶在兰州新区的房屋电子信息查询证明; (9)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承诺书(单位承诺所证明申请人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且对承租人行为负责,督促按时交纳相关费用); (10)其他与收入、住房、工商注册、学历、就业相关的证明材料。 3.申请程序: (1)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由所在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核实,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 (3)公示结束后提交所在园区建设局进行复审; (4)复审通过后由园区建设局提交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终审; (5)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对终审结果进行公示并确定资格。 (三)外来务工人员(包括稳定就业农民工) 1.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在兰州新区稳定就业3个月及以上,与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所在单位为其在新区连续缴纳3个月及以上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上级总公司统一购买的不限制缴存地); (2)申请人无单位职工宿舍; (3)申请人及配偶在兰州新区无房产; (4)申请人及配偶无经商办企业、无参与企业经营注册、无持股等行为。 2.提交资料: (1)单位公示文件及公示结果; (2)《兰州新区外来务工人员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3)申请人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存证明; (4)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复印件; (5)申请人未婚的,单位提供单身证明; (6)申请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 (7)申请人及配偶在兰州新区的房屋电子信息查询证明; (8)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承诺书(单位承诺所证明申请人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且对承租人行为负责,督促按时交纳相关费用); (9)其他与收入、住房、工商注册、学历、就业相关的证明材料。 3.申请程序: (1)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由所在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核实,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 (3)公示结束后提交所在园区建设局进行复审; (4)复审通过后由园区建设局提交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终审; (5)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对终审结果进行公示并确定资格。 (四)引进人才 1.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经兰州新区人才管理部门认定的引进人才; (2)已与引进人才单位签订服务合同; (3)申请人无引进人才公寓; (4)申请人及配偶在兰州新区无房产; (5)申请人及配偶无经商办企业、无参与企业经营注册、无持股等行为。 2.提交资料: (1)申请人所在单位公示文件及公示结果; (2)《兰州新区引进人才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3)兰州新区组织部出具的引进人才认定文件; (4)申请人与引进人才单位签订的服务合同; (5)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复印件; (6)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承诺书(单位承诺所证明申请人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且对承租人行为负责,督促按时交纳相关费用); (7)申请人及配偶在兰州新区的房屋电子信息查询证明。 3.申请程序: (1)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由所在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核实,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 (3)公示结束后提交所在园区建设局进行复审; (4)复审通过后由园区建设局提交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终审; (5)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对终审结果进行公示并确定资格。 (五)新区企事业单位集体申请 1.申请单位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单位在新区依法完成单位注册登记,具有固定的生产、办公或经营场所; (2)申请单位职工必须为正式员工,其家庭在新区无房产、无经商办企业行为,且职工在新区缴纳养老保险3个月及以上(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无经商和社保限制); (3)申请单位组织职工如实填写申请表,承诺所填内容真实有效,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提交资料: (1)申请单位出具书面申请正式文件、企业入驻人员花名册、企业初审公示文件及公示结果; (2)《兰州新区外来务工人员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一人一表,一式三份; (3)申请单位营业执照等单位登记注册相关资料; (4)入住人员养老保险缴存证明; (5)入住人员及配偶在兰州新区的房屋电子信息查询证明; (6)单位出具的承诺书(单位承诺所证明申请人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且对承租人行为负责,按期缴费)。 3.申请程序: (1)申请单位向所在园区建设局提出书面申请,园区建设局核实申请单位实际用房需求,并对申请单位提交资料进行复审; (2)复审通过后由园区建设局提交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终审; (3)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对终审结果进行公示并确定资格。 (六)各单位业务受理地点及咨询电话(如下图): 问:公租房应遵守哪些规定? 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公租房是政策性保障房,租住公租房之后必定要遵守相关的管理规定,比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甘肃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甘政办发〔2010〕159号)《兰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兰州市人民政府令〔2013〕第9号)《兰州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等。公租房严禁转租、转借谋取利益,严禁恶意拖欠、拒缴租金,严禁通过伪造证明等手段骗取公租房保障资格等,如发现上述不合规行为,可向公租房运营管理办公室举报投诉(0931-8259114)。 来源:新甘肃客户端 编辑:陈世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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